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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馮郁容/台北報導】

力霸東森掏空案二審去年十月卅一日轟轟烈烈宣判,花費高院受命法官梁耀鑌一年心血的判決書成品,也終搶在今年農曆年前出爐;全套平裝十二本,除有詳盡的目錄編表,還附贈每位當事人光碟,可說繼偵查、一審後,再創多項紀錄!

細數這樁國內最大經濟犯罪弊案所創下的紀錄,可分成人數、卷證數、書類(起訴書、判決書)、金額等四大部分。

一、人數篇:涉案人數、辦案人數最多

力霸東森案共計起訴一百卅九人,一審一百廿三人被定罪,一百零四人上訴二審,至今有九十二人被論罪科刑,都創下全國金融犯罪紀錄;至於最後有多少人被定罪,要看檢察官和二審一百零四位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,是否提出上訴。

梁耀鑌指出,二審合議庭共動用兩名法官助理及五名司法事務官協助整理本案,已是所能動用人力的上限;而本案於偵查期間動員逾四千三百人次的人力、由六名北檢檢察官具名起訴力霸案,也都是台灣司法紀錄。

二、卷證篇:卷證最多、闢專室置放

力霸東森案共計有兩千三百七十八宗卷宗、兩百九十箱證物,都是史無前例;其中,有六百多卷是因二審擴大調查範圍、內容而增加。

為此,高院特別在所屬的司法大廈一樓,闢了一間上下共廿六坪的「樓中樓」「力霸專室」,裡面除了書架,就是卷宗和證物。高院一般法官的辦公室才五坪,梁耀鑌戲稱,若加上這間專室,他的辦公室面積可是全高院最大,連高院院長都不能匹敵;在過去兩年多中,他和助理、事務官們,光到這間專室開會,就開了一百多次。

三、書類篇:起訴書與判決書最厚、重、貴

民國九十六年,力霸案九百四十頁加上東森案四百卅二頁、共一千三百七十二頁、厚達八點五公分、重約四公斤的起訴書,已創下全國書類紀錄,但台北地院隨即在兩年後以四千零五十二頁、廿五公分高、十二公斤重的一審判決書再破紀錄,稱霸至今。

高院新出爐的二審判決書,雖因二審上訴人數減少、加上梁法官為讓當事人更一目了然,刪掉了原審判決書中的諸多筆錄,而「只」以三千六百三十頁、十九公分厚、十公斤重破高院紀錄,但二審也打破紀錄,特別為判決書製作目錄、分成十二本送廠印刷、裝訂,還隨書附贈數位光碟。

一審北院曾破天荒招標外包、花費七十三萬元印製判決書,二審高院則斥資四十四萬元、於去年十二月底將檔案送廠,廠商花了半個月,終於把一百多套、「三千多冊」的判決書在今年一月中旬趕出;高院計在農曆年前先把判決書送達給律師,年後再把其他判決書送到當事人手上,以免讓當事人為了趕在判決書送達十日內、即卅日上班日當天上訴,過年還要趕上訴理由狀。

四、金額篇:交保、掏空、沒收金額最高

此外,這樁從頭到尾離不開錢的力霸東森案,可說動輒以億為單位。從王令麟三點五億元、全案共五億七千萬元的交保金額、三百九十九億九千多萬元的掏空總額、再到王家至今拿不回來的十二億多元沒收金,筆筆天價不但空前,短時間內恐怕也很難被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