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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 2011.12.28 陳冠廷/新北市報導

板橋地檢署偵辦新北市營養午餐的弊案,首波偵結並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8名校長,其中樹林國小校長葉振翼、修德國小張崇仁及蘆洲國小柯份等3人因否認收賄,被檢方求處15年以上重刑。新北市教育局表示,8名遭起訴的校長皆已被停職或調職,未在原校任教,同時也指派代理校長代理校務,因此不會影響學生就學的權益。  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龔雅雯強調,教育局對此表達沉痛與遺憾之意,但深信絕大部分的校長都是依法行政,盡心盡力的為教育付出,期盼此事件不要影響大家的士氣,也希望校長與老師們可以持續在工作的崗位為教育努力付出;同時所有被羈押的校長,都依「公務員懲戒法」第3條的相關規定停止職務,至於被交保的校長則依「國民教育法」第9條的給定改任教師並調離現職,教育局也已改派代理校長維持校務的運作。   龔雅雯表示,目前教育局尚未取得檢方的起訴書,同時為顧及社會的觀感,等待瞭解起訴書的內容後,將再依公務員懲戒法的相關規定,研議辦理後續的事宜;此外,日後若再有涉案的校長,教育局仍將依前例,經板橋地院裁定交保候傳者,將依國民教育法的相關規定,改回任教師並調離現職至教育局支援行政服務,如經裁定羈押禁見者,則依公務員懲戒法的相關規定,停止其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