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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)新竹縣吳姓男子不滿父親叫他找工作,持鐵鎚朝父親頭、臉部重擊致死,隨後持剪刀刺胞妹頸部致受傷;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。

判決書指出,吳姓男子去年1月間,因不滿父親酒後叨念,要他找工作,兩人爆發口角後,吳男竟持鐵鎚猛鎚父親頭、臉部10至20次,期間並持續確認父親是否斷氣,將父親活活打死。

吳男因怕在屋內的胞妹發現他將父親殺死,竟又持剪刀刺傷胞妹頸部;吳男因胞妹逃出屋外,發現犯行將無法掩飾,洗淨雙手的血跡後向警方自首,想以自首換取減刑。

吳男於審理時坦承犯行,供稱因父親叫他去找工作,他聽了很火大,就把父親殺死,他持鐵鎚先朝父親臉部重擊幾下,並查看有無呼吸,直到吳父斷氣才停止,他並坦承案發前2年就有殺死父親的念頭。

吳母與吳的胞妹證稱,吳男脾氣暴躁,會打父親;法院一審認為吳男下手力道猛烈,手段兇殘,且態度乖張,對訊問不耐煩,還向檢察官稱「不要把我講得這麼壞吧,你長得這麼正點,講這種話,我會被你害死」,毫無悔悟之心,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他判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高院審理後,今天改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101032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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