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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/宜蘭報導〕宜蘭15歲胡姓少年去年2月20日凌晨潛入民宅偷竊,行竊過程中誤以為驚醒睡覺中的被害婦人,竟以衣物壓蓋婦人口鼻導致窒息身亡,還脫去死者全身衣物姦淫屍體後才離開,一審法官依殺人罪、污辱屍體、竊盜等罪,合併判處胡姓少年有期徒刑15年,全案可上訴。

家暴中長大 多次竊盜前科

85年次的胡姓少年,在家暴環境中長大,並有多次竊盜前科,犯下這起滔天大罪前正在「中途之家」接受安置。去年2月19日,胡姓少年下課後便在外遊蕩,20日零時30分許,先偷了一輛腳踏車代步,見到被害婦人住處1樓氣窗未關,便潛入屋內行竊,他先偷取屋主的行動電話及褲子口袋內的現金,又轉往隔壁屋主妻子睡覺的房間繼續行竊。

在翻找房間內財物的過程中,胡姓少年踢到桌腳發出聲響,睡覺中的婦人翻了個身,少年認為婦人已被驚醒,立即脫下外套及婦人所蓋的棉被猛力壓蓋婦人臉部,直至婦人窒息氣絕。

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,少年並未立即離開現場,還伸手探測婦人的鼻息及頸動脈,確認死亡後,竟又臨時起意,脫去婦人全身衣物並姦淫屍體,逞完獸慾後,才循著氣窗爬出逃逸。

胡姓少年似乎並不覺得已闖下大禍,還帶著偷來的錢跑去染髮、穿耳洞、上網咖、抽菸喝酒,21日凌晨他又到宜蘭大學附近一處民宅行竊,因屋主即時察覺逃逸,警方獲報後根據屋主描述竊嫌滿頭金髮的特徵,在宜大附近找到胡姓少年。

警方偵辦胡姓少年涉嫌行竊案件時,猛然想起另可能涉及婦人命案,原本只承認行竊但否認行凶殺人的胡姓少年,在警方技術性詢問下,終於坦承全部犯行。

一審法官指出,胡姓少年已因多次竊盜前科,由少年法庭裁定安置在「中途之家」卻仍不知悔改,因貪圖玩樂再度行竊,並殺害不認識的婦人且污辱屍體,情節重大;但考量少年犯案時仍未滿15歲(甫滿14歲),且自幼家庭教育及保護功能不彰,最後依殺人、污辱屍體、竊盜等罪,合併判處胡姓少年有期徒刑15年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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