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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避免民眾過年後才收到健保費繳款單,來不及繳費,健保局表示,100年1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,將提前於農曆春節假期前寄發,保費繳款期限為101年1月31日,另外加上15天的寬限期,健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及民眾留意收件,及時繳納保險費。

根據健保法規定,健保局每月應準時寄發繳款單,並於次月底前寄至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。一般而言,投保單位及民眾可在每月20日起,接到上個月的健保費繳款單。但因今年農曆春節自1月21日起至29日止,共有9天年假,這段期間郵局會暫停受理一般信件的郵遞作業,因此100年12月的保費繳款單將提早於1月16日開始寄發,力求年假前寄至民眾住處,方便繳費。

健保局表示,100年12月的保險費繳款期限為今年的1月31日,不小心逾期者還有15天的寬限期,提醒投保單位及民眾,務必在寬限期限內繳納健保費。

若2月初還沒收到繳款單,民眾可向投保單位或健保局各分區的業務組申請補發,或利用健保局的「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」(網址:https:// www.nhi.gov.tw),自行下載、列印電子繳款單,再持單至金融機構、郵局、自動櫃員機(ATM)或便利超商繳納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