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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藝人賀一航日前傳出罹患大腸癌,卓勝利更因下咽腫瘤第四期在日前不幸離世,連李國修也不得不因癌症,必須捨離熱愛的舞台進行治療;這些消息無一不提醒大家:癌症這個生命的頭號殺手隨時潛伏在你我身邊。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數字顯示,惡性腫瘤已經連續29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,至2010年,因為癌症身故高達4萬1千多人,占死亡人數的28.4%,平均每12分48秒就有一個人因為癌症而身故,每位罹癌者的住院天數為19.2天,每人的住院醫療費用高達11.6萬元。治療癌症的龐大費用,常造成很多家庭的重擔,甚至一家經濟因此陷入困境,怎樣將罹癌風險成本轉嫁給保險公司,成了投保時最重要的事。

壽險業者表示,現在業界新式的癌症險保單,絕大多數是帳戶型,類似一桶金的概念,任何因為癌症而產生的醫療支出,包含門診、手術、化療等費用,都從這桶金中提取,這桶金一旦用完,保單就形同結束。舊式癌症險保單和新式有何差異?壽險業者表示,最大差異是舊式癌症險保單能不斷申請理賠,但隨著國人罹癌機率越來越高,所有壽險公司都賠翻了,這一批癌症險保單也在三至四年前停賣,現在市面上都是新式癌症險保單。

在癌症治療過程中,費用支出最貴的就是標靶藥物(就像打靶,治療藥物只針對癌症細胞,不傷害健康細胞),但癌症險保單上,並沒有針對標靶藥物這項支出理賠,它必須靠實支實付「醫療險」中的「住院醫療費用」給付。住院醫療險只理賠因「住院」而引起的醫療費用,有些標靶藥物只須門診就可以,因為沒有住院行為,醫療險是無法給付的,最好的方式就是能與醫生商量,住院一至二天,相關支出就能由醫療險理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