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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法網難逃,躲都躲不掉!苗栗縣39歲溫姓女子,涉嫌2度在頭份鎮1家大賣場竊取洋酒,被頭份警方循線在苗栗市住家查獲;頭份警方商請就近在當地的北苗派出所製作筆錄,溫女卻拜託「不要到北苗派出所」,警方依溫女意願,改到較遠的文山派出所。結果,派出所員警見溫女「似曾相識」,追查發現她另涉及苗栗市1家大賣場的洋酒竊案。

苗市女 涉在頭份偷酒

頭份警方說,溫女不是現行犯,無須隨案移送,他們考量兩地往返路程,打算向在地的苗栗警分局商借場地做筆錄,溫女可能在北苗派出所轄區涉及其他案件,所以不敢到北苗所。

做筆錄 換警所被認出

不料,溫女到了文山派出所,警員見她「有點面熟」,被查出在10月17日涉嫌竊取2瓶洋酒,可說法網難逃,訊問後依竊盜罪嫌將她送辦。

頭份警方10月底接獲轄區大賣場業者報案指出,10月13日及15日,各有2瓶洋酒遭竊,共損失5000多元;警方調閱賣場監視器畫面發現,13日只有1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女子在酒類區挑選洋酒,而這名女子15日也在酒類區徘徊,身邊還帶著1名男童,懷疑她涉有重嫌。推算她離開賣場的時間,調閱出入口監視器畫面,追查出家住苗栗市的溫女涉有重嫌,前往逮人;溫女見警方登門坦承犯行,並供稱4瓶洋酒已被她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