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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/新竹報導〕新竹市52歲陳姓婦人1月間在一家餐廳娶媳婦辦喜宴,在餐廳外的樓梯斜坡不小心踩空摔斷手,陳婦認為餐廳安全設施不足,對楊姓負責人提起傷害告訴,新竹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楊男。

餐廳負責人被起訴

楊姓業者說,顧客在餐廳跌傷他很意外,案發時根本沒通知餐廳,餐廳願意支付傷者所有醫療費用,但對方兩次調解都提出不合理請求,因此無法和解,靜待司法處置,歡迎法官到現場勘驗,餐廳完全依建築法規興建,不知如何改善。

陳姓婦人向檢警指控,1月9日中午她在該餐廳舉行兒子的結婚喜宴,席開20多桌,不料在門口與親友聊天時,一腳踩空跌倒,左手撞地受傷,她忍痛到婚宴結束才去就醫,結果手臂的左肱骨粉碎性骨折,休養一個多月。

檢警調查現場後認為餐廳樓梯上有做斜坡通道,卻沒有適當、明顯的警語標示,也沒有止滑、扶手等物,檢方認為餐廳有疏失,應該要負過失責任,所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業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