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、蔡淑媛、蘇金鳳、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9個月大陳姓男嬰跌落地板致顱內嚴重出血,生命垂危。台中檢方認為,陳父涉嫌故意致人重傷,聲請羈押,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未達故意程度,但構成過失致人重傷,加上陳父將到航運公司「跑船」,有逃亡之虞,昨天裁定收押。
台中市9個月大男嬰21日傍晚跌落地板,顱內嚴重出血,並有腦水腫症狀,昏迷指數3,目前在加護病房治療;陳父接受警方調查時,供稱男嬰係從50公分高的沙發跌落地板,他並無虐嬰行為。
檢察官複訊時,認為陳某對小孩傷勢交代不清,且男嬰命危時,夫婦倆不僅態度冷靜,還一度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,2人「實在太冷靜了」;根據醫生判斷,男嬰若從50公分高的沙發跌落,頂多只是皮肉擦傷,傷勢絕對不會如此嚴重,加上男嬰臉部、胸部也有多處瘀傷,檢方綜合各項證據研判,認定陳某涉嫌故意致人重傷,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。